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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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    发布人: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参与申报。

  一、项目分类

  (1)青年学术骨干培育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

  (3)教育科研--体育、美育、艺术专项

  (4)决策咨询专项

  二、申报条件与结项要求

  (1)青年学术骨干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本项目旨在扶持新进校及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培育青年学术骨干。两年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2019年1月1日后新进校或在职人员),尚未获得过任何层面的纵向科研项目资助,职称为副高及以下者。

  项目执行: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8月30日,如需购置开展项目研究缺少的、必要的小型科研仪器设备(除电脑、办公设备等),可以按需申报。

  申请材料:《校基金项目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

  结项要求:项目执行期每年需申报国家基金(不满足申报条件者提交说明)。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主持承接5万元及以上横向项目立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不提倡在国外高收费期刊发表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排名前三);获得授权国家知识产权。

  持续资助:对项目完成情况优秀但未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拟进行跟踪资助。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

  申报条件:本项目旨在为尚缺少部分科研硬件条件的教师创造条件,推进教师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目前无在研项目,职称为副高及以下。重点资助具有较好研究前景、经过适当硬件科研条件建设后即能开展研究,并在预期内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项目。已获各级各类项目立项的,不可以相同或近似选题重复申报。

  项目执行: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8月30日,经费全部用于购置开展项目研究缺少的、必要的小型科研仪器设备(除电脑、办公设备等)。

  申请材料:《校基金项目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结项要求:项目执行期每年需申报国家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限项除外)。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主持承接10万元及以上横向项目立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不提倡在国外高收费期刊发表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排名前三);获得授权国家知识产权。

  立项数量:全校立项总数为10项,每个二级单位上报不超3项(工学部不超9项)。

  (3)教育科研项目:体育、美育、艺术专项

  申报条件:扶持和引导教师关注教育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同时根据国家全面加强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要求,特设此专项。已获纵向项目立项的,不可以相同或近似选题重复申报。

  项目执行: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申请材料:《校基金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结项要求:项目执行期每年需申报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限项除外)。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主持承接2万元及以上横向项目;发表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出版专著1部;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一项。

  (4)决策咨询专项

  申报条件:扶持和引导教师坚持以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项目选题包括:政府领导直接提出的题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或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他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题目。已获纵向项目立项的,不可以相同或近似选题重复申报。

  项目执行: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申请材料:《校基金项目申请表》+《上海市决策咨询项目申报书》

  结项要求:项目执行期每年需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决策咨询项目(限项除外)。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决策咨询项目立项;主持承接2万元及以上横向项目;发表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出版专著1部;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一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校级科研项目原则上只资助每位申请人一次。

  2、所有成果均需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为第一完成人(奖项除外)。

  3、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申请书提交事项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的指导和论证,并进行初审、推荐和汇总,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kyjh@sspu.edu.cn,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提交材料包括:

  1) 二级单位遴选后的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部门领导签字及公章);

  2)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表及对应类别申请书(文档名统一为:项目类型-所在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科研处将统一组织评审,请申请者准备5-8分钟PPT,并于答辩前两天发送至:kyjh@sspu.edu.cn。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邮箱: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0.10.30

  附件:

  1、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表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申报书填写说明

  3、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申报书填写说明

  4、 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填写说明参照国社科

  5、上海市决策咨询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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