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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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0    发布人:admin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参加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申报条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三、申报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仅有2个申报名额。
四、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书第10页中《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目中,请申报者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有关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的网站“项目申报”栏目查阅、下载(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规定,申报者务必在2011年2月11日15时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保证完好)交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望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科研处还要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及有关材料上传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申请书、活页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课题论证活页的字数不得超过四千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课题论证用最适合的字号和行间距排版,版面控制在4页。 
        活页中不能出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 
        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请书前,必须仔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的内容要点,也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由于该项目申报期间正值寒假,请申请者预先和科研处取得联系,并确认上报申请材料的日期,以免错过申报时间。谢谢配合!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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