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等。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办法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中查询。
本次项目的申请不设项目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按照自身的研究基础、特长,并结合实际从事研究工作的经历,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专项任务项目申报
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
该课题类别
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 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②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一律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字数和页数填写申请内容,不得超过规定字数和页数,否则会发生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不能进行网上递交文档的情况。另外,请申报者务必保持申请书原有的格式,千万不能去破坏它。
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请参照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个人申报流程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个人申报流程演示。
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的要求,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8日,希望申请者于4月6日15时前,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报送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上报科研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hliu@sspu.cn。逾期不予受理,作放弃申请处理。望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可到科研处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