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科〔2011〕19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望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的课题申报,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其中重点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7—8万元;市级项目(一般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3—4万元。
3、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当年只能申报1项,并且申报人已承担除重点项目外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
4、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后面的说明填写,必须写明项目名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有关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和学校等相关信息。另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要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必须单独装订。
6、本次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法,我校共有5个申报名额。因此,学校也实行限项申报,各有关部门的申报名额不得超过3个。科研处将根据项目的申报情况,择时组织专家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7、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8、各部门务必在5月11日15时前,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在录入申报数据时要用),逾期作自动放弃申报处理,望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同时希望申请者做好6分钟的PPT,答辩时要用,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另外,请申请者将定稿的PPT于答辩日之前1日发送至:zhliu@sspu.cn,谢谢配合。
具体情况可到科研处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0217734。
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