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  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公告  科研公告
关于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3    发布人:admin
2008-03-24
 
各有关学院、部、处(所、室)、中心: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8年申报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写明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方便专家评审。
        二、申报条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
        2、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有关以往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申请者除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申报办法
        1、申请者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有关要求申报。
        2、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设计为A、B两个部分,B表为匿名评审表。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
        3、申报材料:
        (1)申请者必须提交《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一式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2)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包括A表、B表)。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至:(zhliu@sspu.cn)
        (3)上述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
        四、项目受理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受理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29日15时,希望申请者能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上报科研处,逾时作放弃申请处理。请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五、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请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或“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之一;“学科门类”一栏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写;
        2、第2页的“项目承诺书”中,申请人一定要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来填写申请书;
        4、《申请评审书》的B表,是专家匿名评审时使用的,必须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填写时不得出现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以及依托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将不予受理。
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copyright@201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电话:021-50215021 邮编: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