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培育创新源泉,推动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为了做好200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原则上为具有正高职称以下的在岗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依托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
2、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理论依据充分,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3、申请人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或作为课题责任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尚未结题的;以及已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超过3项的;本年度不能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
4.博士后在站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
三、受理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基金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
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上要标明学科代码,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
2、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
3、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推荐项目总数以本单位前三年获资助数为限,前期未获资助的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签署具体意见后集中提交。本基金不接受个人申请。
4、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08年4月23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3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课题可行性方案(已在“上海科技”网站正式递交并在线打印)一式4份、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科技网表格下载区B18)连同该表的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
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1111室
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3875151-665;23112526
联系人:何晓君、过浩敏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