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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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3    发布人:admin
2008-04-28
 

各有关学院、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3号)文件进行转发,望各部门组织好人员进行该课题的申报工作,并请申请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申报该课题。
        有关课题申报的详细信息和各种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上查阅和下载。
        根据文件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时间紧迫,望各部门和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节点,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上报到科研处的材料中包括: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7份以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送至(zhliu@sspu.cn)。
        课题申报的具体情况可向科研处咨询,联系电话:50217734。
        另外,申请书第七项“经费”一栏中,请按照表格内的要求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填写如下:
        经费管理单位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联系电话:021-50217734
        户 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宝山支行吴淞分
        帐 号:1001233309026405278
        我校承诺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课题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课题经费单独立户,专款专用,不挤占和挪用课题经费,在课题结题时提供课题经费使用明细单。
        申请书第九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一栏中,请复制一次表头的内容即可。即:
        本单位完全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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