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有关学院、部门、处(所、室)、中心:
2008年度校科研启动资金(校基金)项目(第二次)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根据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能参与校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的申报。
1、作为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工作后,未得到任何层面科研经费资助的。
2、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研究生,至今未得到过任何科研经费资助的,且申请者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必须是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研究内容
申请者必须根据自己的专业,结合本部门的学科专业建设方向设计课题,而且项目组成员的结构要合理,要充分体现团队合作的精神。
三、申请经费
1、理工类:
硕士:1.0万元; 博士:2.0万元:
2、人文类:
硕士:0.5万元; 博士:1.0万元:
四、研究时限
所有课题的研究时限不得超过二年。
五、项目申报者可从校科研处网站上下载新版《校基金项目申请书》,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并提交到各部门。各部门集中将汇总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1份以及电子文档,于2008年9月26日15时前送达科研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zhliu@sspu.cn,逾期者不予受理,作放弃处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另外,请申请者准备好7分钟的PPT,供答辩时用。答辩时间初定为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希望申请者能将准备好的PPT尽早发送至:zhliu@sspu.cn,以便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50217734。
附件:2008年度校科研启动资金(校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