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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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3    发布人:admin
2009-01-07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该项目的申请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是曾经主持过国家社科项目,且按时完成、并获得较好评价、无不良信誉记录的社科项目负责人。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对所申报的课题应该有前期的研究准备工作。同时,申报者对该领域的状况应该非常熟悉。
        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1970年3月20日为基准),而且包括所有课题组成员。另外,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需要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所有项目的申请人(负责人),均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二项课题的申报。
        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对所申请的经费,一定要有合理的预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的时限:一般为2至3年。
        有关项目申报的所有信息,以及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活页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网站查阅、下载(全国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规定,申报者务必在2009年3月3日15时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及电子文档(保证完好)交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望申请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用A4纸打印,单独装订。活页中不能出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

        项目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的内容要点,也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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