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提前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有关教师,参与该项目的申请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 科研创新项目的定位:是以基础研究为主线,以项目的升格为目标,已培养人才为因素,以学科特点为参考。现将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及条件:
1.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类,各类均设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科研创新项目的主要资助范围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所以,申请者在选题时,要体现学科特色、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重与新学科、边缘学科交叉。
项目经费的资助额度分别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为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为8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为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为3万元/项。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45岁及以上的正高职称者,只能申请重点项目。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1年1月。
3.有在研上海市教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申请者在填写《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市教委印发的《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和“填表说明”。
3.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是限额申报的,申报名额已分配至各部门,各部门必须按照所分配的名额上报科研处。
4.项目申报者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各部门主管副院长处。各部门主管副院长必须在2010年5月11日15时前,将汇总后的材料,连同《汇总表》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的申报),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hliu@sspu.cn。
申请者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要准备5—7分钟的PPT,以备答辩时用。另外,望申请者将定稿的PPT提前发送至zhliu@sspu.cn。具体的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时申请者务必本人亲自到场参加答辩,否则视为放弃处理。
5.由于时间紧迫,望各部门抓紧时间开展申报工作,按时将各种材料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作自动放弃申报处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另外,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