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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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4    发布人:科研处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能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人员,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曙光计划”项目分为理工类和人文类,其中理工类项目申报经费为15万元,人文类项目申报经费为5万元。所有类别项目的开始日期均为20121月,研究期限必须在36个月内完成。

一、申报条件

1.“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者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年龄在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以下,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的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申报经费为5万元),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126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

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的要求,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1112,逾期不予受理。望申请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送到部门分管院长处,由各部门收齐汇总后,连同汇总表上报科研处。本次申请我校共有1个上报名额,因此学校将择时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望申请者事先准备好10分钟的PPT,答辩时要用。并希望申请者能在答辩前2日,将定稿的PPT发送至:zhliu@sspu.cnlixin@eed.sspu.cn

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可从上海市教委网站上下载(填写申请书时,请不要破坏申请书原有的格式),破坏原有格式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请申报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11024

附件:

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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