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过程管理,市教委科技处和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将组织对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2010年立项的产学研类项目。
二、年度检查要求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按时完成申请书的各项进度要求;
2、研究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如标志性成果和创新性、获得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基金资助、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以及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等;
3、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对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年度检查方式
本次年度检查采取学校自查、教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自查。学校科研处将按照年度检查要求,对所有在研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教委抽查。市教委科技处和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学校进行抽查。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要求,年度检查的截止日期:2011年11月4日,望各部门必须在11月4日前,将汇总后的“科研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上报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lixin@eed.sspu.cn和zhliu@sspu.cn。
科研处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