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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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8    发布人:科研处

各学院、部: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申报工作现已展开,历年来参与产学研合作、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均可与合作企业(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属企业)联合申报此奖项。 现将具体申报通知转发如下: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由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共同设立的上海市的奖项。该奖项原名为“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于2009年设立。其目的是总结产学研合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动产学研互动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2012年经上海市科委批准,将“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改名为“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它是目前上海市有关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唯一奖项。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为参加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企业,但须得到其他产学研合作者的认可。
    通过产学研合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项目:
    1、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通过产学研合作,显著提高企业的技术能级、产值和税利,明显降低生产成本、工期、能源消耗、材料消耗,或明显减少对环境污染,为企业培养了人才等);
    2、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单位已取得明显成效(如在改进教学或科研工作、培养教师、科研人员或学生、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3、通过产学研合作,各方共同建立了较牢固的产学研合作联盟,并有创新点(如研发单位将实验室搬到企业或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大学或科研院所为企业培养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应聘到大学讲课或作报告;大学或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企业邀请大学或科研院所参加一年一度科研计划的讨论和制定工作;企业每年向大学或科研院所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企业邀请大学或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入股,并参加企业的技术或行政管理等)。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通过产学研合作,已取得突出成效的项目企业,均可在科促会网站(www.tt91.com)的“联盟计划”栏目的“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子栏目中,在线填写《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申报表》并申报。同时,向科促会提交加盖产学研合作各方公章的书面申报表一式七份。申报的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2、9月中下旬,主办方组织专家根据《上海产学研结合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
    3、10月中旬公布获奖名单。下旬召开授奖大会,由上海市政协、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的领导,为获奖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各一枚,并给予一定物资奖励(用于奖励项目组成员)。
 

     通知及网上申报登陆:http://www.tt91.com/detailed_tt91.asp?id=1418&sid=1818

      由于报奖时间处于暑假期间,请各申请者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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