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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通知(new!!)
发布日期:2013-01-14    发布人:科研处

各有关学院、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指南在12月中下旬发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一些调整请注意。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1)基金委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自2013年开始,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离线填写;其它项目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人向学校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承担过基金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填写。(不同的项目类型和不同的学部对申请书有不同的要求,请查询指南和填写要求)

    2.申请书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请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解压缩后有多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3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4年1月1日—201*年12月30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

    4.经费申报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预算要合理,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电子申请书每次修改后要进行“检查保护”,再保存、打印)。

    7.为帮助教师注意申报中的有关事项,请申请人对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见附件)进行检查

    8.申报书提交、学校审核安排如下:

    (1)227日前,教师提交申请书至科研处(2份双面打印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发送至lixin@sspu.cn);

    (2)31—5,学校初审,反馈修改意见;

    (3)38,教师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电子申请书发至lixin@sspu.cn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81500点。

    (4)申请书填写时请一定仔细阅读并参照《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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