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3年度校级科研(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各部门应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
校基金作为一项科研预研启动基金,希望能够为中青年教师申请到更高级的科研项目起到铺垫作用。
校基金项目的申请包括一般研究项目、引进人才基金项目、原创与前瞻性预研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的申请,一定要凸显团队的合作精神。重点项目评审不能立项者,将不降为一般项目。
一、申报条件
校基金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要围绕上海经济建设的需要,并结合本部门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设计课题。课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学科交叉。课题组组成人员的结构要合理,应体现团队合作的精神。
校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本校中青年教师,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超过2年)或在职研究生学历(获得学位证书时间未满1年),且尚未得到过任何层面科研经费的资助。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职称为副高及以下者。
对于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请经费
1、一般项目:
理工类不超过2万元:人文类不超过1万元。
2、重点项目:
理工类不超过6万元:人文类不超过3万元。
三、填报要求和研究时限
《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中的2013版本,申请者请参照《校基金申请注意事项》,按照规定逐条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能破坏申请书原有格式,如需加页要加整页。
理工类项目申报者课题申报应符合《校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的学科支持方向,并由本学科带头人签字确认。
在填写“预期研究成果”栏目时,必须要量化。对于发表的论文,一定要说明发表在什么类型的刊物上(如SCI、EI或核心期刊等)。“经费预算”栏目的填写,请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比例填写。
所有课题的研究时限为不超过2年,起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2015年3月30日。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1日15时。项目申请者必须将签过名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送报本部门。各部门在申请书上签署负责人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表1份和所有电子文档上报科研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lixin@sspu.cn。逾期不予受理,作放弃申报处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另外,请申请者准备好5—7分钟的PPT,供答辩时用。具体答辩时间初定为3月底,到时会另行通知。同时,希望申请者能在答辩前两天将定稿的PPT发送至:lixin@sspu.cn,以便答辩工作能顺利进行。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50217734.
科研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