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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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6    发布人:科研处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设立68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40项,一般项目约340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196911日之前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鼓励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项目申报采取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学校会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公开遴选。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一览表》,表格均可从附件或“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由于实行限额申报,理工类学院各有5个申报名额,其中必有2项重点项目;人文类学院各有3个申报名额,其中必有1项重点项目。各部门必须按照分配名额上报科研处,不按规定将不予接收,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六、

 

 

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联通电子文档报送至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在2013年5月13日15时前,将汇总的材料连同《申报一览表》报送至科研处,同时电子档发送至lixin@sspu.cn。请申报者准备申请书时同时准备6分钟PPT,以备答辩时用,经学校评审公示后统一上报,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0217734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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