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三个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开展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内容包括:项目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产生的各项效益等方面。
希望各项目负责人在暑假期间能够通过学习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以及学校的文件精神,开展项目经费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主动发现、分析问题,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各学院、部需在9月18日15:00前收齐本学院/部门中各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自查报告,并提交部门自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