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学院、部门:
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
一、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均可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科〔2014〕13号)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贯彻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此次组织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 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已申报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申请人已承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4项。
3. 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 申报人请于5月5日15:00前将申报书1式1份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jh@sspu.edu.cn。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1式3份,并在上海市教育科研申报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本通知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4版)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附件
科研处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