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各位教师:
2015年度校级科研(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各部门应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
校基金作为一项科研预研启动基金,希望能够为中青年教师申请到更高级的科研项目起到铺垫作用。
此次校基金申报有两大变化:
一是增设思政类项目申报,校基金项目的申请包括理工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思政类项目三大类,人文社科、思政类项目期为1年。
二是为解决前几年校基金项目研究方向过于分散问题,此次校基金申报增设项目指南,要求申报者按照指南中项目进行申报,旨在项目申报者能够围绕明确的学科方向有的放矢地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符合我校学科特色的科研人才,增强我校科研与学科实力。
一、申报条件
校基金的申报人条件为:近二年内新进校或近二年内获得高一级学位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其中,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凡已在本校主持过纵向科研项目的,不属于校基金项目资助对象。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要围绕上海经济建设的需要,并结合本部门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设计课题。课题名称可根据《2015年度校基金指南》(附件一)中的方向自拟。课题组组成人员的结构要合理,应体现团队合作的精神。
校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本校中青年教师,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超过2年)或在职研究生学历(获得学位证书时间未满1年),且尚未得到过任何层面纵向科研经费的资助。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职称为副高及以下者。
对于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请经费
理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人文类项目:经费不超过0.5万元;思政类项目:经费不超过0.5万元。
三、填报要求和研究时限
理工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二中的2014版本,思政类项目申报书请下载附件三。申请者请参照《校基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四),按照规定逐条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能破坏申请书原有格式,如需加页要加整页。
对于具有重点学科(包括培育)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者课题申报应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一),否则不予立项,且不得跨部门申报。对于没有重点学科(包括培育)的二级单位,新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自由选题。
在填写“预期研究成果”栏目时,成果必须要量化。理工类要求在校学报上发表一篇论文;人文社科类和思政类对论文不做硬性要求,但必须提交一份研究报告。
理工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不超过2年,起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人文社科类和思政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不超过1年,起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3日15时。
项目申请者必须将签过名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送报各部门。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负责人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表1份和所有电子文档上报科研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kyjh@ss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作放弃申报处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科研处的工作。
另外,请申请者准备好5分钟的PPT,供答辩时用。具体答辩时间初定为1月初,到时会另行通知。同时,希望申请者能在答辩前两天将定稿的PPT发送至:kyjh@sspu.edu.cn,以便答辩工作能顺利进行。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