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技术转移人才的培育和专业化队伍建设,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依据《上海市经纪人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第1期(总第71期)上海市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定于2月22日-25日举行。
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培训时间和地址
1、培训时间:2月22日-25日(4个全天)
2、培训地址:具体见开课通知
三、培训科目
培训科目主要有技术经纪概论与实务、法学基础、技术合同、知识产权及保护、无形资产评估、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商品营销、科技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现场教学实践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免费(包括培训、教材、讲义、午餐等)。
五、关于考核
1、培训结束将由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考核,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开卷,题型为客观题。
考核合格者可以注册成为技术经纪人个人会员并获得《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证书》。
2、根据有关免考规定,凡符合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年满50周岁、具有资质的技术交易经纪机构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中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考。
3、选择参加考核(含免考)的学员,需缴纳注册会费1400元,由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收取,协会开具国家统一会费收据。
六、颁发证书
1、凡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缺勤率不得高于总课时的1/4)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证书》。
2、2017年起统一颁发新版本《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证书》。2015年(含)及以前获取证书的技术经纪人,可以申请换证,换证学员不需要参加培训,只需缴纳换证注册会员费280元。证书过期超过1年以上,不能参加换证,需重新参加考核。
3、证书可以作为技术经纪人从业水平的依据之一,也可作为享受有关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的证明之一。
4、持证技术经纪人自动注册成为上海市技术经纪人个人会员,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共享协会近6000名技术经纪人资源。
七、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含考核)的学员,请填写《2017上海市技术纪人培训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xwu@sspu.edu.cn,同时请将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标准照片递交至综合楼810室。
申请免考的学员同时需提交有关免考材料(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资质证书和证明等)至综合楼810室。
2、申请换证的学员,请填写《2017上海市技术纪人培训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xwu@sspu.edu.cn,同时请将本人原技术经纪人证书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标准照片递交至综合楼810室。没有老证书或者证书过期1年以上的,一律不予换证。
3、报名截止日期:1月15日。凡报名成功的学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开课通知书,学员凭通知书前往参加培训,领取资料。同时选择参加考核的学员请根据开课通知书要求,按时缴纳注册会员费。
4、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不予颁发证书。如已获得证书,协会将予以收回并公告。
八、联系方式
1、综合楼810室技术转移中心
2、电话:20590339吴雨欣、50214680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