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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4-27    发布人:科研处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组织和管理科研、技术转移和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执行机构,是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校科协的秘书单位。在校党政领导下,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通过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建立与多科性应用性本科学校相适应的科研、技术转移和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达到提高科研、技术转移与学科建设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人才培养的目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1.学科及科技发展规划

  1) 协助校领导编制本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和管理,包括市级、校级学科的遴选立项;

  2. 项目申报与评审

  3)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获批项目进行管理;

  4) 负责组织评审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管理;

  5) 协助各二级单位开展技术与咨询服务,积极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并负责项目管理;

  3. 奖项及平台申报与评审

  6) 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实施学校科研奖励工作;

  7) 组织培育及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

  4. 科技统计及管理

  8) 负责年度科研统计和科研考核;

  9) 负责知识产权(成果、专利、论文、著作等)统计与管理;

  10) 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11) 建立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全校教师的科研信息,为对二级单位考核和科研统计提供参考依据,及时为校领导提供本校科研状况数据和决策依据;

  5.技术转移转化

  12) 推进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13) 拓展技术转移工作站及规范校外科研机构管理;

  6. 学报编辑与出版

  14) 负责校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7. 其他

  15) 负责校内各类科研机构的管理,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16) 组织校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17) 协助各二级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18) 做好科协工作;

  19) 做好学科建设委员会、学报编辑委员会和校科协秘书处工作;

  20) 负责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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