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围绕学科方向集中攻关,产出高水平、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重点是补齐学校标志性成果的“短板”,为学科发展和学位点建设提供支撑,拟在学科建设经费中设立标志性成果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1、获省部级奖项或具备国家奖提名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二等奖1项及以上。
2、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转让或许可)当年经费到账50万元以上或100万元以上两个档次。
3、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非圈阅)或采纳1项及以上(主渠道是通过校党办以机要形式提交市教卫党委)。
以上任务目标至少选择1项,要求成果为立项当年取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对标标志性成果任务目标,列出明确的考核指标。学校高地大项目的学科或方向负责人不再资助;已承担2023年学科标志性成果未完成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资助经费3~6万元(根据考核指标分档),立项后下达总经费50%,2024年底验收通过后下达剩余50%。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简版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mtzhang@sspu.edu.cn(WORD电子版+签字纸质版PDF扫描件一份)。提交截止时间1月18日12:00。
申报过程有问题可联系:黄俊奇、张梦婷,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