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科研项目需求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大问题联合研究
重点方向:美丽上海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流域性污染治理、大气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中全局性、区域性、前沿性重大问题成因机理、系统治理、对策机制的科学研究。
优先领域:(1)健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本市碳排放核算体系,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包括重点行业碳足迹评价和认证等研究;(2)河道水质高效诊断及提质增效系统解决方案的研究;(3)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和应急处置中的应用研究。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主体要求:(1)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鼓励国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组成跨领域联合研究团队。
专题二:技术攻关创新应用
重点方向:(1)污染防治攻坚、减污降碳协同、无废城市建设等领域中关键瓶颈问题的核心技术攻关、系统解决方案和典型场景应用;(2)生态环境领域首台(套)先进仪器、设备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3)创新技术中试和应用示范。
优先领域:(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示范应用;(2)餐饮油烟气治理技术及典型场景应用;(3)河道水质稳定改善技术及示范应用,包括透明度提升技术、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4)资源化利用技术及成果转化应用,包括废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城乡污水低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5)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及示范应用;(6)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及控制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主体要求:(1)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申报单位须有一定技术积累以及一个或多个典型应用场景,并具备建立中试或者示范工程等以上的配套条件;(3)鼓励科研单位与应用企业联合,推动技术或设备的产业化应用。
专题三:决策咨询管理支撑
重点方向:(1)支撑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的政策、制度、法规、标准等研究;(2)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相适应的政策机制、标准规范等研究。
执行期限:不超过1年。
申报主体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专题四:自由探索前瞻研究
重点方向:(1)国家级、市级生态环境领域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引智专家等各类人才围绕生态环境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创新性、前瞻性研究;(2)本市高校、企业以及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由探索研究。
执行期限:不超过1年。
申报主体要求:(1)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青年科研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函[2020]7号)相关规定。
二、征集方式
申报人自拟科研项目名称(标明申报专题),认真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附件2),并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需求实施方案提纲》(附件3)编制实施方案后一并提交。
三、征集时间
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持动态调整更新。
2024年7月15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汇总科研项目需求库收集的科研项目需求,作为2025年度局科研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参考。7月15日截止日后收到的项目需求,纳入后续年份参考。
联系人:卫老师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61212618-1073
三、学校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11点前将本部门申请材料(附件2、3)、汇总表发(标注专题编号)送至kyjh@ss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doc
附件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需求实施方案(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