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哲社办发布“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公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sh-popss.gov.cn)),相关信息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组织社科专家学者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由市社科规划办征集一批研究条目作为选题指南(附后)。申请人要在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积累按题申报。
2.申请人也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题目应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较强的现实意义。申请人不得以在研或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专项课题等相同或相近题目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3.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课题正式立项即拨付60%研究经费,剩余40%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差别化拨付。
三、结项规定
1.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报送2篇高质量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在中央或上海主要媒体上发表2篇理论成果。
3.最终成果质量、决策咨询成果获批示或采纳情况、理论成果发表数量将作为课题尾款差别化拨付的重要依据,通过结项鉴定的最终成果将择优予以出版资助。
四、工作安排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我校新用户个人用户请于9月13日前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
课题申报系统于9月14日零时开放,校内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1时。
科研处
2024.9.6
附件:
1.选题指南
2.专项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