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农委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推荐农村系统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函》(农人学(信息)函〔2024〕2号)有关要求开展农业农村系统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1项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5)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投身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技人才举荐等工作。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高层次专家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其他说明
(一)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
(二)重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三)注重推荐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现代智能温室和植物工厂等新赛道领域的专家,关注现代农业等应用学科的专家。
(四)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对于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不推荐涉密领域专家。
三、申报方式
提名材料包括:附件1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专家材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等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4日11点前统一提交本部门申报材料至综合楼801室,电子材料同时抄送至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4.11.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