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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发布人: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210/5631.html,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和要求

设立3个指南方向,支持与3个国家开展合作,拟支持项目数30个,国拨经费总概算780万元人民币。项目统一按指南一级标题(如1.1)的内容和要求申报。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中方申报单位限1家,申报人限1人且应为申报单位全职正式在职人员,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外方项目承担单位限1家、项目参与人员限1人且应作为项目外方负责人申报。具体指南方向及要求如下:

1.1 中新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支持以下领域中方科研人员(即申报人)赴新加坡开展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科研交流。

领域方向:健康;清洁能源;气候科学。

拟支持项目数10个。共拟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1.2中泰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支持以下领域中方科研人员(即申报人)赴泰国开展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科研交流。

领域方向: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热带动植物;空间技术;民用核技术。

拟支持项目数10个。共拟支持经费240万元人民币。

1.3中南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支持以下领域南非科研人员来华开展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科研交流。

领域方向:现代化采矿;生物技术(包括生物技术在现代化农业和健康创新领域的应用);能源创新(包括氢能经济在内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空间科技(包括天文学);海洋科学;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

拟支持项目数10个。共拟支持经费240万元人民币。

二、我校申报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8:00至2025年3月31日16:00。  请二级单位于3月1日11:00前提交预申报名单,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申报过程中涉及国际交流事项请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科研处

2024年2月12日

附件:

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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