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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发布人: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技传播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

方向1.科技传播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以构建专业化科技传播理论体系为目标,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整合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跨学科团队。分析国内外科技传播领域的前沿理论与产业创新案例,明确当前研究空白;重点研究科技传播规律、科普产业转型路径、公众科学行为模式及其对技术成果转化的影响机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建立符合上海实际的科技传播效果评估体系,为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策略。

考核指标:

1.组建不少于1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技传播专家队伍,举办科技传播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4次。

2.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少于3人,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科技传播研究成果不少于5项。

3.面向全市相关专业人群开展能力培训,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编写理论研究方法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等。

4.公开出版一套(本)相关主题书籍。

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方向2.科技传播专业课程设置(我校暂不符合申报要求)

方向3.科创教育(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以及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申报)

方向4.健康科普(三级甲等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持有健康科普账号单一平台粉丝量超过50万。)

方向5.学会科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

方向6.青少年科创教育培养

研究内容:确定一个具体学科领域,并针对初中及高中阶段青少年群体,开展科技创新教育一体化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通过设计并实施一套系统培养机制,促进形成区域性科技创新教育联合体。

考核指标:

1.申报主体依据自身特色学科,与2所高中展开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高中出具书面同意书,并推荐同区至少1所初中参与。合作聚焦科创人才初高中接续培养、学校科技教育特色打造,覆盖学生不少于200名。

2.为每所合作中学各配备1名科学副校长,由正高职称课题组长兼任,聘期不得少于3年。

3.在合作中学定期开展科普课程,每学期至少4节。每节课不少于3个科学互动实验或实践项目。

4.为合作中学制定青少年科创培养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不少于10个科学探究课题。

5.为合作中学的相关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提供不少于4次培训,同时制定科技教师工作考核与交流机制。

6.对科创教育一体化培养、科学素养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规律进行总结,形成至少1份研究报告。

7.在“上海科技节”和“上海市青少年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申报主体要求:与中学有良好合作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学科应建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提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专题二、优质科普作品创制及推广

方向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申报单位为出版机构,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2.科技类网络文学(在本市注册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法人单位或本市重点网络文学平台,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3.上海科技进展全媒体传播(近3年,作品获得过“上海新闻奖”的市级新闻单位,具备丰富科技成果宣传报道经验)

专题三、产学研协同科普

方向1.“一区一特”区域特色科普

研究内容:根据区域特点和建设要求对区域特色科普集群或平台进行整体性规划,推动建立多地、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相关领域相互带动促进的融合发展局面。

考核指标:

1.创建至少1家市级科普基地。

2.集聚本区域5家以上科普相关企业,推动建立特色科普产业集群。

3.结合区域特色和题材特征,形成区域特色科普品牌。线上推广累计点击量不低于20万人次。

4.项目产出成果不少于3项,在科普交易专板等科普交易平台挂牌并完成成果转化交易,挂牌的起始日期应在立项之后。

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通过所属区科委(协)推荐,并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每个区可推荐1个项目,已有“‘一区一特’区域特色科普”在研项目的区不可推荐。

方向2.创新型科技传播活动

研究内容:策划实施创新型科技传播活动,基于可借鉴的活动模式,总结相关经验并开展研究,打造公众端、科学端与产业端多方互动的实践新标杆。策划的科技传播活动模式在国内具有开创性,在内容策划、活动形式、参与聚合、平台建设、传播途径等方面至少体现三处模式创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考核指标:

1.举办系列线上或线下活动不少于10次,引导公众充分参与科学互动。活动推文或短视频须进行线上推广。活动要求累计线上线下参与人次不低于50万人次。

2.形成一个可持续的科技传播特色活动平台或运营组织,培养一支科技传播队伍。

3.总结科技传播实践经验,研究科技传播规律并发布有关成果。

4.“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拟资助不超过10项。

方向3.科普与艺术的跨界融合(在本市从事舞台艺术演出的企事业单位,并提供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学校名额共2项,各二级单位最多推荐1项,于4月15日11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

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

【相关附件】

·  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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