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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05-09    发布人: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点合作地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任务1.肉苁蓉微生物转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任务2.牦牛皮、骨高值化利用的研究与应用

任务3.医用棉纤维品质提升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棉纤维物化指标:白度≥85%,产品pH值6.0-6.8,毛细效应(润湿性)≥16cm;棉制品吸收性能:吸水量≥23g/g;抗菌性能: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99%,开发功能性产品不少于5种,形成1条示范生产线,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

研究内容:结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棉纺织产业发展需求,研发医用棉纤维表面功能化改性技术,加速功能化、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提高终端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执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时,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任务4.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研发原位多场耦合实验装置1套(磁场≥1 T、温度77 K-1000 K);开发实时数据处理算法及基于拓扑缺陷的微磁模拟模型1套;构建专用工艺参数数据库(参数≥10000组)和工艺性能预测模型1套(准确率≥90%);形成技术规范1项。

研究内容:结合安徽六安地区稀土产业升级需求,开展基于晶体微观结构与磁性能表征的技术研究,建立专用数据库与智能预测体系,为新能源汽车、航天科技等领域提供支撑。

执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时,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任务5.特种推进器耐极温关键部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不锈钢螺旋桨设计功率不小于15MW,冰级达到CCS PC2级;不锈钢铸件硫含量S≤0.01%,抗拉强度750Mpa≤Rm≤900Mpa;形成高品质不锈钢材料铸造成型工艺1套。

研究内容:结合福建三明地区高端装备发展需求,开展极地用高冰级破冰船不锈钢螺旋桨适配设计和材料成型技术攻关,提升不锈钢螺旋桨极区环境适配性,推动极地船舶用不锈钢螺旋桨及海洋装备部件产业化发展。

执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时,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二、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聚焦国家和地区发展实际需求,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和跨区域协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区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科技强国建设。

考核指标:

项目成果可实现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重点产业发展,实现双向赋能与合作共赢。申报项目须对应并具备量化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1.技术效益指标:能解决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问题;能形成创新成果,实现跨区域创新引领及示范应用。

2.经济效益指标:能显著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投入产出比,助力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并新增产值。

3.社会效益指标: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能增强民生福祉,提高群众科技获得感。

执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时,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6.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25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技术合同,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须上传提交。

9.专题申报要求:

1)专题一须提供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详见附件2);

2)专题二须提供“推荐函”(详见附件2),其中,与对口地区(详见附件1)合作项目可由当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与其他地区合作项目应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专题二的合作地区、合作领域要求须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10.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stcsm. 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6月3日16:30,校内要申报的老师请提前一周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26年5月9日

附件:

       1、上海市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合作地区及合作领域一览表.pdf

 2、关于推荐申报上海市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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