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3年度校级科研(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各部门应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
校基金作为一项科研预研启动基金,希望能够为中青年教师申请到更高级的科研项目起到铺垫作用。
校基金项目的申请包括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大类。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人条件为:近二年内新进校或近二年内获得高一级学位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其中,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凡已在本校主持过纵向科研项目的,不属于校基金项目资助对象。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要围绕上海经济建设的需要,并结合本部门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设计课题。课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学科交叉。课题组组成人员的结构要合理,应体现团队合作的精神。
校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本校中青年教师,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超过2年)或在职研究生学历(获得学位证书时间未满1年),且尚未得到过任何层面科研经费的资助。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职称为副高及以下者。
对于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请经费
1、一般项目:
理工类不超过2万元:人文类不超过1万元。
2、重点项目:
理工类不超过6万元:人文类不超过3万元。
三、填报要求和研究时限
《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一中的2014版本,申请者请参照《校基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二),按照规定逐条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能破坏申请书原有格式,如需加页要加整页。
项目申报者课题申报应符合学校学科支持方向(见附件三),并由本学科带头人签字确认。
在填写“预期研究成果”栏目时,必须要量化。对于发表的论文,一定要说明发表在什么类型的刊物上(如SCI、EI或核心期刊等);理工类要求至少在校学报上发表一篇论文。“经费预算”栏目的填写,请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比例填写。
所有课题的研究时限为不超过2年,起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3日15时。
项目申请者必须将签过名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送报各学院/部门。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负责人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表1份和所有电子文档上报科研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kyjh@ss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作放弃申报处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另外,请申请者准备好5—7分钟的PPT,供答辩时用。具体答辩时间初定为1月初,到时会另行通知。同时,希望申请者能在答辩前两天将定稿的PPT发送至:kyjh@sspu.edu.cn,以便答辩工作能顺利进行。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 李欣 电话50217734.
附件:1、校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版)
科研处
2013年11月18日